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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金梧桐”人才生活津贴的申请指南

2018-09-28下载文件:#file_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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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萧委办发〔2018〕25号)的文件精神,对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才发放生活津贴。 


一、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2018年 1月 1日(含)以后我区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内中高级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全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6个月以上、在我区的工资奖金等收入的完税证明 3个月以上。 
(三)2018年 1月 1日(含)以后满足补助条件的国(境)外高层次人才。 

特别注意:
1. “新引进”人才是指 2018年 1月 1日(含)以后首次在
我区用人单位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高级人才。离开我区后再次引进我区工作的,中断须超过一年,生活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新培养”人才是指在我区工作满一年并于 2018年1月 1日(含)以后取得相应学历、职称、荣誉等人才认定条件的人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内中高层次人才需在申请津贴前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分类目录(2018 年修订版)》文件完成人才认定。 
2. “国(境)外”人才是指具有外国国籍或港澳台身份的高层次人才。 
3. 我区用人单位是指税收缴入我区财政的企业。 
4. 就高不重复原则:人才获得更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应上靠至相应标准并扣除已享受政策部分后进行补差。同一人才符合多项人才类别扶持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补助。 
5. 国内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最长享受三年,可与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同时享受;国境外人才入选一次,享受一年,最长享受三年。 
6.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须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二、补贴标准
(一) 国内中高级人才
A类人才 75周岁以内,特事特办、一人一议; 
B类人才 65周岁以内,生活津贴 5000元/月; 
C类人才 60周岁以内,生活津贴 4000元/月; 
D类人才 60周岁以内,生活津贴 3000元/月; 
E类人才 60周岁以内,生活津贴 150 0元/月; 
F类人才 35周岁以内,生活津贴 300 元/月。 

(二)国(境)外高层次人才 
(1) 我区引进的世界顶级外国专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给予补助; 

(2) 我区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省、市“外专千人”专家,且每年在我区工作满 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每月 5000元、4000元、3000元生活津贴,最长享受三年; 

(3) 入选“杭州市引进高端外国专家”的人才,给予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入选一次享受一年,最长享受三年;
 
(4) 对入选杭州市“115”重点、优秀项目和我区引智项目资助的专家,给予每月 1500元生活津贴,入选一次享受一年, 最长享受三年(同一项目,根据专家排名,资助专家不超过 3名); 

(5) 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外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且在我区工作满 6个月以上,给予每月 800元的生活津贴,最长享受三年。 


三、申请材料
(一)国内高层次人才 
1. 《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表(国内)》 ;(至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 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我区用人单位 6个月及以上正常缴纳的社保记录(补缴不予认可)和在我区的工资、奖金等收入 3个月以上的完税证明; 
5. 期限 5年及以上(含)的的劳动合同; 
6. 《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及取得该认定结果的2018年 1月 1日后取得的学历、荣誉或职称等主要佐证材料。(学历须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国(境)外高层次人才 
1. 《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表(国境外)》; (至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2. 有效期内的护照首页(对开 2页)及出入境记录页,如近期护照换新,须到公安部出入境部门提取相关出入境记录; 
3. 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4. 符合申领标准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在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窗口打印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支付宝打印均可、盖章或电子章均可)。个人自主创业的须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申请人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制作的彩色的 PDF格式至申报系统附件栏,单个附件栏有多项内容的,须制作成 1个多页的 PDF上传。 


四、办理流程
生活津贴受理由区人力社保局根据人才流量情况每年进行 1 至 2次集中受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发布受理公告。生 活 津 贴 申 请 通 过 萧 山 区 高 层 次 人 才 管 理 系 统(http://122.224.183.117:8888/)办理,分为单位注册、网上申请、单位上报镇街平台受理审核、区人社局复核等步骤相关操作进度均可在系统内查询。 

(一)单位注册: 
若用人单位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若用人单位无账号,须按要求进行注册。 
注册须知:用人单位必须正确填写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认真确认企业纳税所在地,信息填写不准确,将影响材料申报。 

(二)网上申请 
1. 信息填报 
登录系统后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申请人网上资料的填报。  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明、参保证明、人才认定结果等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2. 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 7天无异议后,在线点击上报申请材料,同时在《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补)贴期限已满,或申请对象已达到规定年龄,补助自然终止;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有犯罪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过处理,或有其他导致津(补)贴应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在当月内及时以书面告知区人力社保局,停止津(补) 贴发放并追回已超额发放的补贴。 

(三)现场受理审核 
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送至镇(街道)或主管单位等受理部门审核。 
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回原件;通过管理系统线上报送审核部门,并将《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加盖镇(街道)或主管单位等受理部门公章, 于受理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报送区人力社保局。 

(四)资格审核 
区人力社保局对镇(街道)或主管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系统做出不予受理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等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线上办理审批。 

(五)津贴核拨 
对公示无异议且线上办理批准的津贴申请,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签发津贴核拨文件,按照行政财务流程拨付到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专项账户。 


五、法律声明
同一申请人累计申请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提档补差除外),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进行一次生活津贴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生活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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