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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发明专利补助提升至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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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提升科技型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高企”)培育和发展,结合杭州市实际,最新制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为该计划重点内容。


加大对“国高企”申报认定的财政支持力度
(1)申报补助。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2)认定奖励。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
以上申报补助和认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有关区、县(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涉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50%;涉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分别承担25%、75%。鼓励各区、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重新认定的“国高企”予以相应的奖励。


支持企业发明专利创造
实施企业专利“清零倍增计划”,大力推动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贯标,加大对企业发明专利申报受理的财政支持力度。本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在对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企业,由市财政再给予2000元申报补助。


本行动计划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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